1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共推出十项行动32条政策措施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实现全年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行动方案》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中第三点第二条提出,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